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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8-04-04,点击 297

(一)成立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管理

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校各部门的核心工作,全面、科学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研究、检查、督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

(二)加强师德培养,提高教师以德立教的认识

坚持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通过辅导报告、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把政治学习、形势任务教育与培养教师远大职业理想和深厚的职业情感融合起来,促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实施教师业务竞赛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技艺

认真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业务竞赛,如组织开展优课评比、教学案例比赛、优秀课件制作、说课比赛等,以赛促练,锤炼提高教师教学技艺。

(四)实施课题研究工程,增强教师教科研能力

认真制订课题申报、研究、鉴定管理办法和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的有关规定,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教科研和课程改革的氛围。

1.要有校级及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并组织开发校本教材,学校每年至少申报一个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认真组织推进,并用于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2.每位教师每年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特别是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科研课题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3.每年组织一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并将优秀论文汇编成册。

(五)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提升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

1.督促教师创造条件,及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不断优化教师的职称结构。

2.通过技能提升计划,不断提高专业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3.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积极实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逐步做到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生产一线或在校内实训基地工作不少于两个月。保证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与企业发展同步,并努力提高产学研能力。

(五)建立激励考评机制,深化人事改革,加强岗位管理,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活力

1.实行教学质量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教师的岗位要求,坚持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对教师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倡导追求质量、追求卓越的上进氛围。

2.实行教师学历提升、技能提升进行奖励制度。制订教师学历、技能提升

计划,对学历和技能提升到规定要求的教师进行奖励,形成激发教师自我成长、自我完善、不断提升的驱动力。

3.实行优秀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制订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

对优秀教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激励广大教师深入开展教科研工作。

4.实行名师工作考核与津贴制度。每年对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在教学工作、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改革、教科研工作等方面发挥的引领作用及工作实效情况进行考核,以决定其是否连任,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津贴。

5.加大改革力度,加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健全分配激励机制。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情况,逐步实行对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的教师予以解聘或 “高职低聘”,对教学成绩显著,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实行“低职高聘”;建立重实绩、重质量,向教育教学一线、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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