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一方面加强集团内中高职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另一方面加强集团内行业企业的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沟通。探索对口合作、集团化发展等多形式的衔接方式。探索在集团内建立起各层次职业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贯通的职业教育格局。
(二)指导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引导集团内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协同育人,指导各专业开展职业能力分析,明确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规格,开发基于终身教育理念的职业能力标准或职业教育等级标准,制订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起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体系。
(三)引导建立政行校企的协同育人机制。依托鄂南职教集团大平台,促使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协同发展、协同育人,推动集团内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在不断深化合作的基础上,突破机制体制壁垒,改变 “分散、封闭、低效”的现状,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从而提升各办学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从而更好地反哺于行业企业的发展,服务于咸宁乃至湖北的产业升级转型。
(四)指导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教学改革机制。引导各办学主体按照科技发展水平和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引导建立职业院校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促使各办学主体充分利用职教集团的平台,推动教学改革,按照企业真实的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理论、技术和实训课程;依据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教学空间和课程模块;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五)促使职业院校完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职业院校将工学结合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接受相应的动手和实践课程,并根据培养目标同步深化文化、技术和技能学习与训练,逐步实现就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六)引导集团内各企业单位注重员工的职业培训工作,引导职业院校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职业教育。在有条件的企业试行和职业院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学徒制或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招生(招工)、联合培养。